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是:
(一)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校(院)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拟定巡察工作计划、方案;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宣传保障等工作;
(四)对校(院)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重点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