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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省委校(院)党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日期:2023-06-19 作者:蔡小涛 来源: 巡察工作办公室 点击:

根据校(院)党委统一部署,十二届省委校(院)党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3个党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校(院)党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单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有的单位党组织领导能力不足,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单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存在差距,“三全育人”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有的单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不扎实,整改工作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校(院)党委工作安排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效果中。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党组织书记要自觉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动真格、见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切中要害,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校(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条条必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整改措施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推动本单位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校(院)“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